成安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成安县区位独特,环境优越。成安县地处晋、冀、鲁、豫四省接壤地带,西枕交通大动脉京广铁路、107国道和京深高速公路,即将全线贯通的”九五”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邯(郸)济(南)铁路沿境而过;距邯郸机场仅二十余公里,与郑州机场,石家庄机场均有高速公路直通;境内公路四通八达,五条省级公路穿境而过,一个铁、公、空交织成的立体化交通网已经和正在形成。信息要素市场日益健全,程控电话、无线寻呼、数字传输等通讯手段齐全,可随时与世界各地实现通讯、通话、通电;县经济信息中心计算机系统与国内外六大信息网联通,为县域经济的发展安上了”顺风耳”和”千里眼”。成安县物质资源丰富,能源原材料供应充足。境域属漳河冲击平原,土壤肥沃,物产丰富,麦、棉、莓、果品质上乘,牛、羊、兔、鸡肉质鲜美,灌、乔、槐、杨四季郁葱。成安西距全国煤炭基地峰峰矿区仅30公里,晋煤东运的主要干线邯(郸)济(南)铁路沿境而过,工业用煤可方便运抵;东依中原油田、油气资源充足;大型的马头火力发电厂,距县城仅十余公里,著名的大型钢铁企业邯郸钢铁总厂近在咫尺。国能在县城工业区投资兴建的国能生物发电有限公司也一顺利投产,为成安乃至华北的经济发展气功强有力的能源供应保障。